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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管理学院    更新时间:2024/3/27    阅读[0]次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很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能够运用劳动与社会保障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公共意识、公共精神、公共责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在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保障业务及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事福利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学制与学位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基本学制4年,统一实行3至6年的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基础性知识:学生必须掌握基础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

2.专业性知识:掌握经济学、法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社会保障学的专业理论。

3.通识性知识:必须选修哲学、社会学、心理学、语言文学、健康艺术、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二)能力要求

1.知识获取能力:有较强的获取知识、更新知识的能力,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等科学方法或技术,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拥有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2.知识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较强的自学和终身学习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及办公室管理能力。

3.研究和教学能力:有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部门和经济部门从事实务工作以及在有关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三)素质要求

1. 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的品质;有独立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

2. 专业素质: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领域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与实际应用能力,了解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针与政策;能够胜任各级各类组织中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及其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协调、组织和决策的基本素质。

3. 文化和身心素质:学生还应注重自身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加强日常身体锻炼,加强心性修养,提高心理素质,能够正确的评价自我,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挫折,培养坚忍不拔的毅力。

四、主干学科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主干学科是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五、核心课程

《社会保障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保险实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公共管理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员工补充保障管理》、《社会工作管理》、《风险管理》、《公共政策学》、《商业保险》、《国家公务员管理》等。